日照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,根据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鲁燕的提请,任命:
刘玉玉为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;
胡凤霞为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(少年法庭)庭长;
姚艳为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;
李红为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;
周涛为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;
张卫华为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;
刘元元为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;
王竹新为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;
张闰婷为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(环境资源审判庭)副庭长;
田仕杰为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(破产审判庭)副庭长;
王莹莹为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。
免去:
胡凤霞的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;
刘玉玉的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;
臧路洁的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庭副庭长职务;
周涛的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;
张卫华的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(环境资源审判庭)副庭长职务;
李红的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(环境资源审判庭)副庭长职务;
杨荣国的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职务;
姚艳的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;
马德健的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。
现予公告。
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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